設備租賃起糾紛 法院調(diào)解化矛盾
2025-01-08 14:46:49
來源:湖南法治報 | 編輯:王汝福 | 作者:楊林森
湖南法治報訊(通訊員 楊林森)近日,衡陽市蒸湘法院呆鷹嶺法庭成功調(diào)解了一起建筑設備租賃合同糾紛案件。
2019年6月,劉某與王某簽訂《建筑設備租賃合同》,約定劉某從王某處租賃鋼管、扣件等建筑設備用于工程項目施工,截至2024年1月,劉某支付了部分租賃費,尚有部分租賃費未支付,王某遂訴至蒸湘法院要求劉某支付租金46萬余元。
為及時化解糾紛,妥善處理好案件,承辦法官組織原、被告雙方進行調(diào)解。在釋法明理的同時,告知被告劉某積極履行支付貨款的義務,勸說原告王某體諒被告劉某在疫情防控期間停工的實際情況,最終促成原、被告雙方達成調(diào)解協(xié)議,由被告劉某向原告王某一次性支付30萬元。至此該案了結,雙方握手言和。
責編:王汝福
一審:曾金春
二審:伏志勇
三審:萬朝暉
來源:湖南法治報